|
本报讯(实习记者 海旭 记者 陈有谋)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清理解决拖欠民工工资专项治理活动的紧急通知》精神,近日,省监察厅和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分别公布了举报电话,凡工资被拖欠的农民工可拨打电话投诉。
省监察厅开通两部专项举报电话:029-85582342、85582395,对拖欠工资企业进行监督。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法规与监察处处长王曙光提醒广大农民工,在投诉时应注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分工管理。按照《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时,按照省、市、区(县)的职责划分。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受理的范围是:在省工商局、省民政厅和省编办办理营业执照和有关证照的单位;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受理的范围是:在本市工商局、民政局和编办办理营业执照和有关证照的单位;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的范围是:在本区(县)工商局、民政局和编办办理证照的单位。
省劳动监察总队和各市(区)劳动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如下:
陕西省:029-87294683 西安市:029-87635920 宝鸡市:0917-3652464
咸阳市:0910-3210248 渭南市:0913-2109120 汉中市:0916-2626620
安康市:0915-3214211 商洛市:0914-2324803 延安市:0911-2124409
榆林市:0912-3893789 铜川市:0919-31856642169511 杨凌示范区:029-87036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