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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蕙)为拓宽粮食收购渠道,促进市场流通,增加农民收入,省工商局日前发出通知,将采取鼓励农民进场交易等四项措施解决农民卖粮难。
粮食流通市场的活跃是农民增加收入的一个重要条件,各级工商部门将积极培育粮食批发市场,鼓励粮食进场交易;二是加强粮食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提倡采取多种交易形式,降低粮食流通成本;三是鼓励和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大型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实行订单农业,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利益共同体,参与粮食流通;四是积极鼓励、支持合法经营主体和中介机构、经纪人从事粮食代购代销等经营活动,取消粮食运输凭证,保护粮食的合法运输。
工商部门将在粮食集贸市场、销售市场粮价出现不合理上涨时,采取控制批发企业进销差价和零售点批零差率等措施,稳定粮食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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